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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怎能说谎!

网络 健身知识 2年前 0
摘要:

今天给大家说说关于法庭上怎能说谎!的内容,近日,在来安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,由于被告王某在庭审中做了虚假陈述,最终法院在没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, ,下面我们来看看本文究竟说了些什么,有没有对您有点帮助。

近日,在来安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,由于被告王某在庭审中做了虚假陈述,最终法院在没有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,判决王某承担了案件诉讼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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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于网络
案情回顾
2018年6月29日,王某来到某汽车销售公司,与公司员工张某商谈购买价值约6.8万元的别克牌二手车一辆。在商谈好购车价格后,因缺少3万元,遂电话imba死亡随机模式命令向李某借款。李某通过支付宝向张某支付宝账户转账3万,之后张某将别克车开走。
2021年2月3日,原告李某以多次催要借款无果为由,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,要求王某偿还借款3万元及利息。庭审中,李某出示了向案外人张某支付宝转账的记录,证明其帮王某代付购车款3万联想平板电脑广告元。王某则辩称李某向张某汇款与其无关,对借款不予认可。为此,李某无奈撤回了起诉。
2021年6月9日,李某再次提起诉讼,将王某、某汽车销售公司作及公司员工张某为共同被告,要求汽车公司及张某偿还其为王某垫付的购车款3万元及利息,王某承担连带责任。
但在这次的庭审中,王某却辩称李某为其代付购车款3万元是事实,而且这3万元已经偿还给李某,请求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。
审理认为
虽然李某与王某之间构成民间借贷关系,但是王某已举证转账给李某3万元,应当视为王某已经偿还借款,故不支持李某诉讼请求。但是,王某之前案件中否认向李某借款3万元的事实,系虚假陈述,该虚假陈述直接引起另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诉讼,王某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,故判决由王某负担案件诉讼费用。
法官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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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虚假陈述必然会增加法院审理难度、引发诉累,更有甚者,会造成误判,严重削弱司法权威。上述案例就给进入法庭的当事人一个警示,在法庭上说假话,根据法律规定,你可能面临训诫、罚款、写悔过书,甚至拘留、追究刑事责任。所以,希望进入法庭的当事人,在诉讼中应遵守法庭秩序,如实陈述事实,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,共同维护诚实守信的司法秩序。
来源:来安县法院
编辑:张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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